為提升動物保護意識並鼓勵各級機關與學校認養流浪犬貓,桃園市政府正式推動「114年度機關學校推廣認養流浪犬貓專案補助計畫」,提供補助金額協助飼養管理,以促進動物福利與生命教育。本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月10日截止,經費用罄則提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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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認養,提供多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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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對象為桃園市內各級機關及學校,分為五大補助類別:
- 新認養流浪犬貓:由機關或學校前往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挑選認養,並辦理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每隻最高補助2萬5千元。
- 機關學校內既有流浪犬貓:針對已在校園或機關內收容的無主犬貓,完成寵物登記後,每隻可獲2萬元補助。
- 過去曾獲補助的學校(112-113年度補助計畫)亦可申請,依年度不同,補助額度從1萬至1萬5千元不等。
- 111年度及以前的補助對象,每隻補助5千元。
每個機關或學校每年最多可申請5隻流浪犬貓的補助,補助金額逐年遞減5千元,以鼓勵單位逐步建立完善的自主管理機制。
認養流程與管理規範
認養單位須負責提供犬貓適當的生活環境,包括充足空間、健康照護、日常餵養及疫苗注射等。此外,學校需依照教育部「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確保校園內動物得到妥善管理與照顧。
動保處將不定期訪視機關學校,確認動物狀況,同時鼓勵機構間分享照護經驗,以提升全市動物福利水準。
申請與經費核銷方式
有意申請的機關與學校須填寫補助計畫申請表,並提供經費概算表,經桃園市動物保護處審核後,依經費額度核撥補助款項。申請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15日內提交成果報告與經費結算資料,並確保原始憑證未重複請領其他補助款項。
強化動物保護觀念,建立共融環境
桃園市政府表示,此計畫不僅是動物保護行動,更希望透過學校與機關的積極參與,讓動物生命教育成為日常的一部分。透過實際飼養與管理,提升學生與公務人員對動物的尊重與責任感,促進人與動物和諧共處的友善環境。
即日起至11月10日,歡迎桃園市內機關與學校踴躍申請,共同為改善流浪動物處境盡一份心力。
(新聞來源:https://animal.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8542&s=143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