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寵物保險的熱門選擇包括國泰產險寵物險、富邦產險毛起來愛3.0寵物險、易安網旺旺友聯寵物保險以及明台產物寵物綜合保險。本篇文章將針對明台產物寵物綜合保險進行介紹,其他寵物險簡介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官網連結:明台產險寵物險
💡延伸閱讀:2024年富邦產險推出「毛起來愛3.0」寵物險專案
💡延伸閱讀:2024國泰產險寵物險方案介紹
💡延伸閱讀:2024易安網旺旺友聯寵物保險方案介紹
文章目錄
明台產物寵物綜合保險方案內容
對象
因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已向農業部辦理寵物登記且植入晶片,並經本公司同意承保且載明於本契約之犬隻或貓隻,不包含專門繁殖用、狩獵用、工作用、醫學用途之犬隻或貓隻。
貓:8週~8歲;狗:8週~8歲;續保至8歲。(寵物年齡計算方式為保險年齡,超過出生日期6個月則加計一歲。)
優點
- 無指定獸醫院,可至習慣的獸醫院就診
缺點
- 門診、住院、手術理賠有每年次數上限
- 留意自負額比例
- 續保有年另上限
(不限理賠次數、0自負額可參考 ▶️ 2024易安網旺旺友聯寵物保險方案介紹)
保障項目 | 承保範圍 | 喜愛毛孩 | 熱愛毛孩 | 醉愛毛孩 |
---|---|---|---|---|
寵物醫療費用保險金每次醫療費用補償保險金額 | 門診費用 (自負額20%) | 最高1,000/次 一年最高 2 次 | 最高2,000/次 一年最高 5 次 | 最高2,000/次 一年最高 5 次 |
住院費用 (自負額20%) | 最高5,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最高8,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最高20,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
手術費用 (自負額20%) | 最高10,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最高20,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最高30,000/次 一年最高 1 次 | |
保險期間 累積最高賠償 | 17,000 | 38,000 | 60,000 | |
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寵物寄宿日額費用保險(保險期間內最多10日) | 保險期間內累積 最高賠償限額 | 實支實付 最高2,000元/日 | 實支實付 最高2,000元/日 | 實支實付 最高2,000元/日 |
保費(每年/起) | — | $ 1,841 | $ 3,417 | $ 3,868 |
加價購商品 | 保額 | 費用 |
---|---|---|
寵物侵權責任保險 | 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限額 10萬元 | $214 |
寵物喪葬費用保險 | 最高賠償限額 (實支實付) 5,000元 | $631 |
被保險人因寵物死亡或手術取消旅遊行程費用保險 | 最高賠償限額 (實支實付) 2,000元 (限一次) | $107 |
寵物醫療費用保險
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前往獸醫院診療,在保險金額限額內依實際支出之醫療費用,給付寵物醫療費用保險金(不包含交通費及看護費)。
- 門診費用定義:被保險寵物在需要診療的狀況下,於獸醫院接受一般門診治療,包含治療前之相關檢查費用。
- 住院費用定義:被保險寵物經獸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獸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獸醫院接受診療達六小時以上,因而所需之費用。
- 手術費用定義:指被保險寵物以治療為目的,利用器具及麻醉將患部或必要部位切除或切開等行為所需之費用,包含門診手術費用。上述手術費用包含手術前之相關檢查費用,惟其相關檢查費用不得與當次門診費用之相同檢查費用重複申請,僅能擇一申請。經獸醫師診斷建議並執行安樂死所生之費用亦視為手術費用。
💡因皮膚或毛髮相關疾病所生之醫療費用僅以門診費用給付為限
寵物侵權責任保險
寵物導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飼主受賠償請求時,在保險金額限額內,對飼主負賠償之責。
寵物協尋廣告費用保險
被保險寵物於保險期間內遺失時,本公司就被保險寵物自發現遺失三十日內被保險人實際所發生之媒體或印刷品等協尋廣告費用,給付寵物協尋廣告費用保險金,賠償金額總額以本契約保險單首頁上所載「寵物協尋廣告費用保險金額」為限。
前項費用之給付不包含被保險人因懸賞廣告所給付之報酬。
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寵物寄宿日額費用保險
飼主(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連續住院日數3日以上,因無法照護寵物,需寄託寵物於合格醫院或寵物業,給付實際所支出寵物寄宿費用,最高以十日為限。
寵物喪葬費用保險
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死,在保險金額限額內,對飼主實際支出之寵物喪葬費用給付保險金。
寵物重新取得費用保險
被保險人因被保險寵物於保險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死而重新取得寵物,本公司就被保險人實際支出之下列費用給付寵物重新取得費用保險金:
- 被保險人認養寵物之相關費用,惟以向農業部認可之公立動物收容所辦理認養者為限。前述費用得包含認養、植入晶片、寵物登記、診療、美容、清潔、體檢、預防注射、結紮、預防性治療或除蟲之費用;或
- 被保險人購買寵物之費用,並包含植入晶片及寵物登記之費用。本公司依前項約定,對被保險人重新取得寵物費用之給付以該重新取得之寵物完成晶片植入、寵物登記者為限,補償金額最高以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寵物重新取得費用保險金額」為限。
旅遊行程取消費用保險
寵物在保險期間內因約定之疾病或傷害致死,或經獸醫院評估須緊急進行手術,在保險金額限額內,就飼主旅遊行程取消費用(縮短旅遊行程且返回原住所、旅遊出發日前7日內取消行程,致已預先支付而無法獲得退款之費用損失)給付保險金。
投保規則
- 投保年齡:需滿18歲且為本國籍之自然人(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與寵物晶片登記飼主為同一人)。
- 被保險寵物投保年齡限制:貓:8週~8歲;狗:8週~8歲;續保至8歲。
(寵物年齡計算方式為保險年齡,超過出生日期6個月則加計一歲。) - 寵物疾病等待期:約定疾病(包括:癌症、膝蓋骨異位、髖關節發育不良、椎間盤突出、心臟疾病、腎臟疾病、癲癇、糖尿病或甲狀腺疾病)之等待期為90日,一般疾病之等待期為30日。
- 保險期間:1年期(年繳),網路投保無自動續約。
- 限飼養於中華民國境內(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之寵物。
- 不保犬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
- 本專案非保證續保,明台產險視個案仍有核保權。
特別除外責任
- 進行美容、除爪、修甲、清潔、除蟲、身體(健康)檢查、預防注射、疫苗接種、整型、行為矯正及預防性治療等所生之費用。
- 獸醫建議或自行購買之食品、維他命、礦物質補充劑、健康補充品及沐浴清潔用品等所生之費用。
- 治療口腔疾病(包括牙齒、牙齦或舌部)所生之費用,但因傷害所致者不在此限。
- 本契約生效前已知存在且尚未痊癒之疾病或傷害,續保前已發生且尚未痊癒之疾病或傷害者亦同。
- 結紮、懷孕、生產、配種或繁殖及其任何併發症所生之費用。
- 治療短吻呼吸道症候群所生之費用,包含鼻孔(翼)擴張、軟顎切除、喉囊切除或類似手術。
- 治療隱睪症、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退化或退化性骨關節炎所生之費用。
- 治療外觀可見之先天畸形或缺陷、先天性疾病所生之費用。
- 非必要性之治療或手術所生之費用。
- 被保險寵物死亡屍體檢驗所生之費用。
共同不保事項
-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敵人侵略、外敵行為、叛亂、內亂、其他類似武裝變亂、強力霸佔或被徵用所致者。
-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配偶、家屬、同居人或家務受僱人之故意行為所致者。
- 政府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單位依法之沒入或撲殺。
- 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 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之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被保險寵物為供出租或販售者。
- 被保險寵物從事競賽、獵捕或特技表演所致者。
- 於國外所發生之事故所致者。
- 被保險寵物罹患動物傳染病所致者,前述動物傳染病係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法第六條第一項及其他相關法令認定之。
- 因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
- 土崩、岩崩、土石流或地陷等天然災變所致者。
理賠流程說明
理賠申請文件
- 理賠申請書(格式由本公司提供)。
- 由獸醫院開立且記載被保險寵物晶片序號之診斷證明及檢驗文件。
- 由獸醫院開立之醫療費用清單及收據正本。
- 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政府補助專案
台北市
為促進飼主重視認養動物健康,台北市政府持續推廣寵物保險獎勵措施。
凡是在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毛孩並自主投保寵物保險者,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投保寵物保險可享3,000元補助,每隻限補助1次。
▌申請條件
飼主於臺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犬貓(不限認養年度),已完成絕育(或不適絕育申報)及狂犬病預防注射(或不適注射證明),且寵物保險尚在有效期間內即可申請補助。
▌補助金額
依實際投保金額覈實補助,每隻補助上限為3,000元。
▌申請期間與方式
- 線上申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https://reurl.cc/2ze06E)線上申請。
- 臨櫃申請:飼主需攜帶填妥之申請書、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保險費收據影本及保險單影本(需具寵物晶片號碼),親至臺北市動物之家櫃檯送交申請文件。
- 郵寄申請:飼主填妥申請書併同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保險費收據影本及保險單影本(需附動物晶片號碼)寄送至110022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收。
▌注意事項
- 若寵物曾由機關專案投保寵物保險,或曾領過禮券獎勵者,亦可申請補助。
- 申請者應為寵物登記之飼主,且認養動物屬在養狀態。
- 本補助核發每隻認養動物以一次為限,若同時投保多項保險產品,飼主應擇一提出申請。
- 申請結果將於10日內以公文通知,如有疑問請洽本處動物收容組承辦人陳小姐,聯絡電話:(02)8791-3254分機3269
台中市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為提升動物之家收容犬貓認養機會,提供認養飼主首年寵物保險補助,減輕飼主負擔,並提升收容所內動物周轉率及落實動物保護精神。
▌實施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1月10日前完成認養或經費用罄為止,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12月10日。
▌實施對象
認養動保處動物之家不易送養犬隻(20公斤以上大型犬)及2歲齡以上犬貓之飼主。
▌實施方式
- 認養人需年滿18歲,且非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所列裁處或禁止飼養名單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自或委託代理人(持委託書)辦理。
- 認養人填具認養切結書及相關文件,完成寵物登記程序。
- 認養人需本人向保險公司申辦寵物保險,審核通過並完成投保後,於認養日1個月內(含例假日)持寵物登記證、保險證明、保險繳費收據、認養人本人存摺影本及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寵物保險補助申請表向動保處申請補助(截止受理日期為113年12月10日或經費用罄),每隻犬(貓)最高補助額度為3,000元,倘保險費用為3,000元以下則實支實付,以保險繳費收據為憑。
▌注意事項
於補助之保險期間內,動保處得不定期派員以電話或實地至犬(貓)飼養場所查核,並製作查核紀錄備查,認養人不得藉故規避、妨害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