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飼主而言,寵物不只是動物,更是陪伴家人多年的生命。然而,當毛孩身體狀況逐漸惡化,陷入病痛、失能甚至失去尊嚴的生活時,「安樂死」成為飼主不得不面對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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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如何進行?寵物會感覺到疼痛嗎?臨床用藥選擇有哪些?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12條,除非符合特定條件,否則不得任意宰殺動物。當寵物罹患無法治癒的重病,長期處於痛苦狀態,且生活品質無法透過治療或支持療法改善時,經獸醫專業評估後,方可合法執行人道安樂死。
安樂死的本質,是在動物面對不可逆轉的病痛時,提供一種無痛、安詳且尊嚴的離世方式。這並非出於飼主的逃避或放棄,而是基於對生命尊嚴與減輕痛苦的體貼選擇。
在台灣,寵物安樂死多以注射藥物方式進行,主要分為以下兩類流程:
1. 使用過量麻醉藥(Pentobarbital)
苯巴比妥鹽類(Pentobarbital)是目前最常見且廣泛認可的安樂死藥物之一,屬於管制藥品。獸醫會依動物體重給予麻醉劑量約三至五倍的劑量,導致中樞神經活動抑制、意識喪失,最終心跳與呼吸逐漸停止。在此過程中,動物無任何痛覺或不適,能夠平靜地離開。
Pentobarbital 的使用已被行政院農業部列為建議用於狗、貓等中小型伴侶動物安樂死的標準方法。然而,由於 Pentobarbital 為管制藥品,取得與保存需經衛福部核可,並需妥善管理。因此在部分到府安樂的場域下,獸醫師可能會採用替代流程。
2. 深度麻醉後輔以氯化鉀(KCl)
另一常見方式,是先以麻醉藥使動物進入深度麻醉,確認動物完全失去知覺後,再注射氯化鉀,導致心臟停止跳動。
目前實務上常用的麻醉組合為 Dexdomitor®(得麻效)與 Zoletil®(舒泰),簡稱為「DZ」。此組合具有以下優勢:
- 屬非管制藥品,便於攜帶與應用於到府安樂。
- 可透過肌肉或靜脈注射,即使找不到血管也能執行。
- 所需劑量少,可減少注射時的不適感。
- 含有止痛成分,能進一步減輕動物的不適。
在不同獸醫師之間,根據經驗與訓練背景,安樂用藥的搭配可能略有差異。有的使用 Propofol(俗稱「牛奶針」)作為短效麻醉,有的則採用 Pentobarbital 腹腔注射法,逐步引導動物進入深層麻醉狀態。雖然技術手法不同,但核心皆是確保動物在毫無痛苦下安詳離開。
台灣的安樂死規範有哪些?什麼情況下可以執行寵物安樂死?
在台灣,動物安樂死的實施必須依據《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並經由獸醫師的專業判斷。根據《動保法》第12條,非基於人道考量或法定原因,不得隨意使動物死亡。換言之,安樂死並非飼主單方面能夠決定的事項,而是必須由具備動物醫療資格的獸醫師,依照嚴謹的臨床評估結果來做出判斷。
當動物面臨重病且生活品質明顯下降、痛苦無法緩解,或經診斷已無生存希望時,才可能被考慮進行安樂死。常見可被評估的情境包括:
- 長期嚴重疼痛:動物處於無法控制的慢性疼痛狀態,且即使透過止痛藥物、安寧療法等方式,仍無法有效緩解其不適。
- 進食與飲水能力喪失:完全無法進食與喝水,體能衰退至無法自行維持基本生命活動。
- 嚴重呼吸困難:持續出現喘息、氣促,甚至無法自主呼吸的情況。
- 不可逆的昏迷狀態:長期昏迷且缺乏復原機會,無清醒可能。
- 末期疾病:如經獸醫確診為末期癌症、器官衰竭或其他無法治癒、且已無緩解空間的嚴重疾病。
即使動物出現某些看似危急的症狀,獸醫師仍不會僅憑單一表徵而立即決定安樂死。舉例來說,若貓咪出現腹水、心雜音,這些可能是心臟病或感染所引起,在部分情況下仍有治療可能性。因此,臨床上獸醫師會建議進一步進行相關檢查,包括血液檢驗、X光、超音波等,以釐清病因並確認預後。
這樣的程序雖然可能延長飼主的等待時間,甚至增加照護壓力,但其目的在於確保動物沒有錯失可治療的機會,也保障安樂死決策的合理性與倫理正當性。透過這樣的把關,才能避免因誤判而終結尚有希望的生命。
當然,在某些情況下,飼主可能因經濟、精神壓力或動物的衰弱程度而無法進行完整檢查。此時,建議與獸醫師充分溝通,評估是否能以現有臨床資訊與動物行為觀察來協助做出判斷。若飼主對現有診斷有所疑慮,也可考慮尋求第二意見。
當獸醫拒絕執行安樂死,飼主該怎麼辦?
當寵物罹患重病,狀況急遽惡化,許多飼主在目睹牠們痛苦掙扎的同時,可能會萌生「不如讓牠好好離開」的念頭,但獸醫卻建議再觀察或治療。這並非不體諒,而是基於獸醫倫理與專業,確保不是錯誤地結束仍有希望的生命。
若飼主仍堅持不進一步檢查,可主動與獸醫討論動物當下的臨床症狀是否足以支持安樂死的必要性,或詢問可行的安寧療法選擇,如疼痛控制、營養支持、氧氣治療等。
同時,飼主也可以選擇尋求第二意見,諮詢其他具經驗的獸醫師,以獲得更全面的診斷評估與建議。無論結果為何,與醫療團隊進行尊重且理性的溝通,始終是維護動物福祉的關鍵。最終的判斷,應建立在動物的實際狀況與生活品質之上,而非僅是人類主觀的情緒或想像。
事實上,許多飼主所感受到的痛苦,不單只是來自毛孩的病情惡化,更常源自一種無能為力的內疚與糾結——既不忍見牠受苦,又害怕自己做出錯誤的選擇。
在這樣的情緒壓力下做決定,往往更加困難。然而,唯有與值得信賴的獸醫師坦誠對話,深入釐清每一種選擇的風險與意義,飼主才能慢慢釋懷、走出內心的拉扯,並做出真正符合寵物利益的決定。
行為問題也構成安樂死的原因之一嗎?
在實務上,確實有部分寵物因出現嚴重的行為問題,例如無法控制的攻擊行為、持續性焦慮、自我傷害或無法社會化,導致飼主難以繼續照顧,進而考慮安樂死。然而,根據我國《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6款之規定,是否可以進行安樂死,必須具備明確且立即的危險條件,才能依法處置。
依法律規定,僅當動物對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構成「立即危險」時,才可依法宰殺動物。這條文的精神是保護社會安全,但也強調「立即」性——換言之,若攻擊行為發生當下已解除威脅,或尚在可控制範圍內,便不符合法律中「立即危險」的條件。
以2025年臺北市一則引發討論的案例為例,一名飼主因犬隻行為問題計劃施行安樂死,引發民眾關切。經臺北市動保處介入調查後確認,犬隻雖對環境敏感、需要行為治療,但無即時危害情事。動保處明確指出:「不得因為寵物具有攻擊性就進行安樂死」,且重申應優先考慮行為矯正、配對適當家庭或長期安置等替代方案。
事實上,行為問題本身並非不可解決。許多攻擊性或焦慮行為,其背後可能潛藏醫學因素(如神經系統異常、疼痛反應、內分泌疾病等),也可能來自缺乏早期社會化、長期壓力或飼養不當。因此,在考慮安樂死之前,應排除潛在病因,並嘗試透過行為治療、環境管理與專業訓練介入。
雖然安樂死是一項動物醫療中的合法選項,但其前提應始終以「動物福祉」為中心,而非作為解決飼養困難的手段。不能因動物難以管教、不合期待或飼主生活不便,就貿然終止其生命。
若飼主無法提供適當照顧,建議尋求動物行為專家的協助,或轉介至有能力處理特殊行為的收容團體。在台灣,已有部分動保組織與動物行為學會致力於推廣問題犬貓的再社會化與送養服務,提供一條比終止生命更具希望的選擇之路。
為什麼寵物會被安樂死?英國研究指出最常見的3大原因
一項來自英國的大型研究分析了將近三萬筆犬隻的臨床資料,結果顯示,有超過九成的狗狗(約91.5%)是在獸醫的協助下接受安樂死。這項研究顯示,在許多毛孩面對重病或高齡退化的情況下,安樂死已成為多數寵物生命最後的選擇。
研究也整理出導致安樂死最常見的幾個原因:
- 無法緩解的疼痛與生活品質惡化:當動物長期受苦,無法走動、吃喝或正常生活時,安樂死常被視為一種減輕痛苦的方式。
- 嚴重的行為問題:像是反覆攻擊人、嚴重焦慮、或有自殘行為,若無法透過訓練或治療改善,可能對人或自己造成風險。
- 年老或疾病導致的身體退化:像是癱瘓、排便失控、神經退化等,也常成為安樂死的原因之一。
台灣社會的爭議與反思:當「零撲殺」成為另一種困境
自2017年《動物保護法》正式廢除「十二夜條款」以來,台灣全面實施「零撲殺政策」,並廣泛推行TNR(捕捉、結紮、原地回置)制度,試圖以非殺戮方式控制流浪動物數量。儘管初衷是善意的,但多年來的實務經驗卻顯示,在部分地區不減反增的流浪動物,以及不時傳出的咬人事件與生態破壞,也逐漸引發社會對此政策的質疑。
2025年,一項超過5,000人附議的公共政策提案呼籲政府重新檢視零撲殺與TNR政策的成效,並主張應落實人道安樂死、強化飼主責任,不再一味將「不撲殺」視為動物福利的唯一解方。這項提案透露出一個重要訊息:延續生命的形式,若無法顧及動物的生活品質,甚至導致長期受困或生存艱難,延命本身反而可能成為一種慢性折磨。
這樣的討論,也讓社會重新想起一位令人敬重的動保人員——簡稚澄獸醫師。
簡稚澄獸醫師生前任職於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是少數長期在收容所第一線服務的公職獸醫。她工作嚴謹,對動物照護與安樂死流程皆要求以人道方式進行。在執行安樂死前,她會讓動物有機會活動、曬太陽,或進行簡單互動,確保牠們在安靜與穩定的狀態下接受醫療處置。
然而,在「零撲殺政策」實施後,收容所的負擔急遽增加。棄養動物不減反增,收容空間與人力資源長期不足,前線獸醫面臨高度壓力與外界誤解。簡醫師在此背景下持續工作多年,最終於2016年服用安樂死藥物離世。她在遺書中提到,收容所位於整個動物保護體系的最末端,卻承受了最多的問題與痛苦。
這起事件引發社會對動物保護制度的廣泛討論,也促使政府重新檢視零撲殺政策的執行結果。簡醫師的離世成為反思的契機:若制度僅著重於「不殺」,卻忽視動物長期在收容所或野外的健康與生活品質,便難以真正達到「動物福利」的目標。
動保政策的核心應回歸平衡——在人道與現實之間,思考如何讓動物在有限資源下獲得更適當的照護,並確保牠們的生命過程不被延長為痛苦,而是得以有尊嚴地結束。
對動物而言,生命的尊嚴不僅在於存活,更在於能在無痛與被尊重的狀態下平靜離開。我們無法掌控牠們何時生病、走向衰老,但能夠選擇在最後的時刻,給予牠們最溫和的照護與陪伴。
安樂死,並非冷酷地終結生命,而是在無法減輕痛苦、生活品質無法挽回的情況下,出於愛與理解所做的選擇。唯有飼主與獸醫共同以動物的福祉為核心,進行充分的溝通與評估,才能做出不讓自己遺憾、也真正善待動物的決定。
常見問題
寵物安樂死是合法的嗎?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2條,只有在動物罹患無法治癒疾病、生活品質嚴重下降,並經獸醫專業評估後,才能依法執行安樂死。並非飼主個人意願即可進行。
是否可以在家中進行寵物安樂死?
目前多數動物醫院與到府安樂服務皆可提供此項選擇。
安樂死的過程會讓動物感到疼痛嗎?
當安樂死流程執行正確,動物會在深度麻醉或過量麻醉狀態下無痛離世,不會有意識、疼痛或掙扎。
參考資料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2025)。攻擊性寵物安樂死,臺北市動保處表示不符規定。取自 https://www.tcap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3079&sms=11319&s=421348
- Briley, J. D., & McMillan, F. D. (2021). Considerations for behavioral euthanasia. Today’s Veterinary Practice. Retrieved from https://todaysveterinarypractice.com/behavior/considerations-for-behavioral-euthanasia/
- O’Neill, D. G., Humphrey, L. T., Church, D. B., Brodbelt, D. C., & Pegram, C. (2021). Dogs under primary veterinary care in the UK during 2016: euthanasia and causes of death. Scientific Reports, 11(1), 1–14. https://doi.org/10.1038/s41598-021-88342-0

作者 – 寵物健康醫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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