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寵物食品安全,農業部(動物保護司)於今(24)日公告修正「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新增黴菌毒素容許標準,並調整重金屬汞的容許上限,以強化對寵物食品中有害成分的管控,進一步守護寵物健康。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增訂五種黴菌毒素之容許標準:嘔吐毒素(犬用2ppm、貓用5ppm)、伏馬毒素(5ppm)、玉米赤霉烯酮(0.2ppm)、赭麴毒素(0.01ppm)及T2毒素(貓用0.05ppm),並修訂重金屬汞的容許標準為0.3ppm。農業部表示,此舉旨在因應寵物食品安全國際趨勢,與國際接軌,並保障國內飼主與寵物的健康權益。
新修訂的安全標準將自114年4月26日正式生效,所有自該日起新生產之寵物食品,均須全面符合修正後標準。農業部指出,修法除強化監管,也兼顧業者實務運作與市場流通需求。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所有在我國市場銷售之寵物食品皆須符合本標準。農業部持續透過不定期抽樣檢測來確保市場秩序,並推動業者建立自主品管機制與風險管理能力。相關的檢驗數據與資訊,皆可透過「寵物食品申報網」(https://petfood.moa.gov.tw/Web/Food)查詢,提供飼主與業者即時掌握資訊。
農業部強調,將持續監測市售產品,並依法進行違規處置。如經查獲違反安全標準,地方政府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7條第9款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之2進行後續處置,包括封存未出貨產品、命業者通知通路下架,以及公布違規廠商資訊。
農業部呼籲業者持續提升產品品質與安全監控,並與政府共同維護寵物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讓國內每一位毛孩都能享有更安心的食品保障。
(新聞來源: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9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