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動保處近日針對一名飼主虐待貓隻案件採取行動,並對其處以新台幣18萬元的行政罰款,創下此類案件罰款最高額度。事件於113年12月28日由西屯派出所通報,指出該名飼主涉嫌虐貓致死。動保處迅速介入,扣留現場貓隻屍體及飼養中的幼貓,並送法醫進行檢驗。同時,進一步追查其餘貓隻的狀況。
經調查,該飼主因遭動物咬傷及刮傷,未盡飼主責任,兩週內多次侵害動物福利,致15隻貓隻受害,包括生命健康權益受損及動物死亡。動保處考量行為惡劣及對社會影響,依動物保護法裁處最高罰款,並強調藉由嚴懲提升社會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此外,動保處已將該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警方將持續調查,並針對虐待行為進行刑事責任追究。
(新聞來源: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3593623/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