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以下簡稱「動保處」)正式公告「114年臺中市孤狗家庭計畫」,將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前實施。
114年臺中市孤狗家庭計畫希望透過民間代養機制,促進動物之家收容犬隻的社會化學習,提升認養率並推廣動物保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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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亮點:民間參與,共建友善社區
實施目的
114年臺中市孤狗家庭計畫結合民間力量,協助代養動物之家收容犬隻,增加犬隻的社會化學習機會,藉此提升認養率,進一步落實動物保護理念。
申請對象
- 臺中市具愛心且有能力協助代養犬隻的民眾。
- 在臺中市依法登記成立滿一年以上,會務運作正常且具動物保護專業能力的團體。
申請條件
代養場所需符合《動物保護法》相關規範,包括適當的飼養空間及良好的動物照顧管理條件。經動保處派員審核通過後,方可簽訂委託執行合約,參與計畫。
代養規範與經費補助
代養方式
- 遵循《動物保護法》進行犬隻社會化飼養。
- 每隻犬隻代養期至少90日,若代養期滿或犬隻成功媒合認養人,應於10日內通知動保處。
經費補助
動保處將依代養天數提供費用補助:
- 代養 ≦ 30日:每隻補助2,000元。
- 代養 31-60 日:每隻補助4,000元。
- 代養 61-90 日:每隻補助6,000元。
若犬隻因違反規定導致傷疾或死亡,將不支付補助費並依法處理。
注意事項:確保犬隻福祉
參與計畫者須遵守相關規範,如有以下情況,動保處將強制收回犬隻並終止合作:
- 違反《動物保護法》或相關規範,經查證屬實。
- 稽查發現飼養條件不符動物福利要求。
- 動保處認定的其他情況。
申請辦法與更多資訊
申請書下載:有意參與者可至動保處官方網站(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下載申請書及相關表格。
透過孤狗家庭計畫,臺中市將攜手市民,共同營造更友善、更人道的動物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