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文山區社區住戶飼犬衝出咬傷人狗,北市動保處將依法裁罰飼主

文山區社區住戶飼犬衝出咬傷人狗,北市動保處將依法裁罰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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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於昨(8)日晚間7時許接獲通報,文山區萬寧街一名民眾於遛狗時,遭某社區住戶飼養之黃狗突然衝出家門攻擊,其所牽黑狗亦受波及。雙方飼主在試圖拉開犬隻時皆受傷,受傷民眾及黑狗分別送醫治療。動保處將依動物保護法規定,約談相關住戶並依法裁處。

接獲通報後,動保處立即派員至現場進行查察,並致電受傷民眾了解其傷勢。據現場目擊者表示,攻擊行為係由黃狗發起,動保處亦於今(9)日調閱監視器影像蒐集證據,並將約談飼主進一步釐清案情與責任歸屬。

動保處嚴正呼籲,飼養犬隻者應確實做好防護措施,避免犬隻無人伴同擅自離家。特別是具有攻擊性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成年人」陪同,繫以「長度1.5公尺內之牽繩」,並應配戴透氣性良好、符合規範之「口罩」。

經查,本案飼主於2025年6月亦曾因未繫牽繩於社區中庭遛狗而遭檢舉。儘管其表示因飼養四隻犬隻、住家空間有限才在中庭活動,惟動保處查證後認定其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已依違反《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0條開罰新臺幣4,000元。此次再度因犬隻衝出咬傷他人與犬隻並造成人員受傷,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裁處,並列該犬為攻擊性犬隻。

依《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所飼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第20條第2項亦明定,攻擊性寵物應由成年人以不超過1.5公尺牽繩牽引,並同時配戴口罩,或裝載於金屬堅固箱籠內。動保處再次強調,飼主應熟知並遵守相關法令,妥善照顧並管理犬隻行為,以維護社區安全與動物福祉。

(新聞來源:https://www.tcap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7993BA7C146BC76&sms=72544237BBE4C5F6&s=D606F23C57A48E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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