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於昨(31)日16時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南港區有一名機車騎士騎乘機車遛狗,過程中犬隻疑似體力不支倒地。動保處及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理,但抵達時犬隻已死亡,動保處將犬隻遺體帶回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案件因屬動物保護之刑事案件,將由警方函送地檢署偵辦。

民眾昨日在南港區成福路上發現有人騎乘機車,後方綁著一隻黑色米克斯犬沿路拖行。犬隻被拖行至奄奄一息,最終被遺棄在路邊。動保處接獲通報即派員至現場,發現受傷犬隻已明顯死亡。機車車主已由轄區派出所帶回製作筆錄。據車主表示,犬隻名為小黑,已飼養7年,多年來皆以機車方式遛狗。出門前犬隻無異狀,未料此次竟體力不支導致死亡。動保處昨日亦會同警方至騎士住家查訪,並未發現其飼養其他犬隻。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規定,任何飼主皆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並有義務提供動物適當、安全的生活環境,避免其遭受不必要的傷害。違者可依同法第25條第1款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呼籲,飼主遛狗應選擇合適方式,並考量犬隻年齡與體力。以汽、機車牽引犬隻屬違法行為,動保處將持續強化飼主正確飼養觀念,並嚴格查辦任何虐待或不當對待動物之行為。若民眾發現疑似虐待動物事件,請立即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一同守護動物福祉。